全省实施“育新工程”“雨露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06.06.2014  10:12

全省实施“育新工程”“雨露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赵克志 陈敏尔作出重要批示

    6月5日,全省实施“育新工程”“雨露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决策部署,传达学习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陈敏尔重要批示精神,分析研究当前贵州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未成年人专门教育育新工程的意见》和《贵州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重点青少年群体救助保护雨露工程的意见》,在全省启动实施“育新工程”、“雨露工程”,整体推进专门教育和救助保护各项工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秦如培讲话,副省长陈鸣明主持会议。

    省委书记赵克志批示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省委、省政府确定实施未成年人专门教育“育新工程”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救助保护“雨露工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青少年群体的特殊关爱,事关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千家万户幸福和谐、社会大局安定有序。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将“两项工程”作为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平安贵州建设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来谋划推进,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省长陈敏尔批示指出:实施“育新工程”和“雨露工程”,是推进平安贵州建设的基础工作,是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两项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人、财、物保障,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工程按期推进、取得实效、结出硕果。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从建设平安贵州和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高度,更加深刻地认识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实施“育新工程”和“雨露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主导、各方尽责,采取强有力的针对措施,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陈敏尔的重要批示要求,准确把握实施“育新工程”、“雨露工程”的工作重点,通过专门教育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各市(州)分别建设一所满足当地需要的专门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专门学校。拓宽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就业就学渠道,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关爱帮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团省委要组成联合督导工作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各级综治部门要将“育新工程”、“雨露工程”的实施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

    会上,贵阳市、红花岗区、都匀市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省综治委成员单位、省未成年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设分会场。(杨春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