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指尖上指缝间的保密工作——正安审计局对县人大常委会安排核查工作的启示

09.10.2015  17:11
    日前,贵州省正安县审计局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单位**期间有关工作进行核查的通知”(简称《通知》)安排,派出审计工作组,对其进行了核查。通过核查,我们得出一个重要启示:无论是“审计”还是“核查”,都要“注重指尖上指缝间的保密工作”——必须按照《通知》核查(或审计,下同)的要求认真办理,遵守保密规则,规避审计风险。
    一是核查对象。指定要求核查的“有关工作”就核查那些(或者“那项”)工作,绝不能“借助”党和人民赋予的审计权力或者出自己之私欲(私忿),带着成见(偏见)搞面面俱到的“全覆盖”。
    二是核查时间。除核查出重大行为问题,须经请示同意可单独立项前后追溯外,最好不要随意超越要求核查的时间范围。
    三是核查行程。实施核查,除特定事项外,一是必须按照《通知》要求的规定程序或者按照审计法“审计程序”事先编制获批的方案步骤,按部就班进行,不要被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打乱了方寸、搞乱了阵脚而从“指缝间”泄露了核查事项的“行踪”;二是必须遵守保密守则,不从“指尖上”泄露被核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等。
    四是核查结果。对核查出尚未公开的事项或结果,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一是控制知晓对象,如:该报告的是哪个级次哪位分管领导;二是控制知晓范围,如:该让哪位一同核查的人员知晓;三是控制知晓时间,如:在某时间后该公开;四是控制知晓地点,如:某公共场所等,注重指尖上、指缝间的保密工作。(周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