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审计局强化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28.09.2015  12:40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等规定,认真履行好部门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将县纪委《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精神落到实处,镇宁县审计局党组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审计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党组会议要求局班子成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省委十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以及审计“八不准”等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恪守“三严三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勤俭节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给广大审计干部职工树好标杆、树立审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是重申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坚决拒收、拒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无法拒收的,要按规定上交;严禁向被审单位索要、变相索要、低价购买物品或接受礼品、宴请;严禁利用职权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收敛钱财。
    三是落实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申单位和股室“一把手”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节日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制度化的轨道,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并强调对审计人员顶风违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