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聚焦“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三举措推动规范和完善审计管理体制
我省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推进以来,审计机关综合管理和业务开展方式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更加规范严谨、审计资源整合更加高效有力、审计监督成效更加突出明显、审计整改更加有力和深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得到强化。
2018年以来,黔南州审计局聚焦“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个根本,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和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结合“问题大排查解题大竞赛破题大落实”专项行动,以新思想新方略为指引,深入开展研讨,推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计管理体制。
一是草拟制定《关于加强全州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对全州审计工作领导,根据州委安排部署,州审计局草拟了《意见》(送审稿),并通过州政府专题会议审定。目前,因省、州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工作正在进行,经呈报州委审阅同意,将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批准同意后印发施行。该《意见》从机关政治建设、审计体制改革、审计监督重点、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方面提出若干意见措施,印发施行后,将切实强化州级层面对全州审计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动加快形成我州全覆盖监督体系。
二是深入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健全审计监督制度。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国企国资审计监督,根据2018年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要点和安排,由州审计局牵头草拟制定《黔南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若干意见>的通知》。目前,实施方案已于10月24日经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通知已完成征求意见阶段正按程序报审,两项制度将于年内印发施行。
三是以破解难题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计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坚持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紧扣审计工作实际,废除无法继续实施和不合时宜的制度40余个,梳理、完善和健全局机关运行管理制度50余项,细分归类为“党建制度”、“机关管理”、“财务后勤”、“廉政制度”、“业务工作”、“会议制度”和“保密工作”七大块,并重新编制印发《黔南州审计局制度汇编(2018版)》,推动进一步提高工作和管理效率。其中,为强化资源整合、提高统筹能力,制定《黔南州审计机关统一开展审计项目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制度形式约束各个审计组人员,聚拢合力,促进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邵冰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