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社保基金3年投资亏损近70亿

26.06.2014  00:42

社保基金会基金管理及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基金管理及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运营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末,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总资产12 415.64亿元,负债488.19亿元,权益11 927.45亿元。基金权益中,社保基金权益9911.02亿元,占83.09%;个人账户基金权益921.93亿元,广东委托资金权益1094.50亿元,分别占7.73%和9.18%。2013年,基金投资收益685.87亿元,收益率6.20%。

全国社保基金权益9911.02亿元中,中央财政性净拨入6000.26亿元,占比60.54%,投资增值3910.76亿元,占比39.46%。

(二)社保基金会部门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社保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保基金会本级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社保基金会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2 804.62万元,社保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 066.5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38.0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社保基金会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2 804.6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01.19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上述问题对社保基金会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社保基金会不断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投资管理,基金相对安全,总体实现保值增值;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金管理运营方面。

1.社保基金信托投资业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抽查15个使用信托贷款的项目发现,有6个项目的用款单位未按指定用途使用信托资金,涉及金额14.2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24%),主要是用于信托贷款合同之外的项目或归还银行贷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对外出借等;

(2)2013年,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获得10亿元社保基金信托贷款,用于建设的3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的建筑面积超过了该公司资质的承建范围,社保基金会在开展尽职调查和贷款审批中未指出。

2.社保基金定期类存款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协议存款办理不够规范。2011年3月底,社保基金会与中行、浦发、交行、兴业四家银行达成固定利率存款协议,在央行加息后社保基金存款协议仍维持原商定利率;2012年3至4月间,社保基金会与中行、农行、民生三家银行达成固定利率存款协议,在央行6月降息后三家银行提出降息要求,社保基金会调低了中行60亿元、农行25亿元的5年期协议存款利率,致使利息收入减少1.65亿元;

(2)2013年,社保基金会对减持H股收入获得的港币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或结汇,因港币汇率下降导致港币存款汇兑损失9287.97万元;

(3)2013年,社保基金会基金财务部在研究拟定协议存款方案时,由于决策不当,造成少收利息380万元。

3.社保基金自营指数化投资的标的指数范围较窄,近年投资收益欠佳。近年来,A股市场结构日趋多元化,标的指数个数及开放式股票指数型公募基金产品市场规模均与社保基金会初始投资指数化产品时有较大差异,同时,社保基金会已具备通过购买市场上的指数化基金或通过委托投资等方式投资指数化产品的条件,但其仍以自营方式进行指数化投资。2010年到2013年,社保基金会自营指数化投资组合亏损共计69.53亿元,其中2013年亏损14.7亿元。此外,2013年底,社保基金会未按规定对6只禁售期满的转持股票计提准备,少确认减值损失103.02亿元。

(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1.2013年,通过多报单位实有人数,多申领2013年度人员经费和2012年度绩效奖金共计124.42万元。

2.2013年,车辆运行费超预算支出24.70万元,占当年预算50.41%。

3.2013年,以职工福利费的名义,违规发放实物津贴补贴152.0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多申报人员经费和绩效奖金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据实申报预算;对车辆运行费超预算支出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在预算规模内使用资金;对违规发放实物津贴补贴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津贴补贴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保基金会应研究构建面向市场、公开透明的信托贷款项目选择程序,提高投后管理水平,明确利率调整的权限、责任和流程,探索建立存款招标制度,逐步采取委托投资的方式进行指数化投资,并建立监管分离制度,设立统一的投资信息管理平台。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社保基金会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社保基金会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