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六盘水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

30.12.2015  15:18

  在近日举行的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六盘水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并决定提交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

  12月23日,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六盘水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在12月24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六盘水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的决定》。这标志着《六盘水水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作为常委会提请审议的法规案,正式进入立法环节。

  8月以来,市人大起草小组在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六盘水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初稿。并以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单独拜访等形式广泛征集相关部门、法学专家、语言学专家、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起草过程中,共发出征求意见函53份,征求到修改意见40余条。其间,数易其稿,十余次修改。同时,专门就《条例(草案)》有关问题专门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并对《条例(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第二十九次常委会结束后,《条例(草案)》将在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前三十日发放到代表手中,在二月中旬召开的代表大会上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