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
“ 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黔建办字〔2015〕214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园林绿化局、公积金管理中心,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产事业局、城管局:
为进一步宣传档案工作在服务走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等方面所发挥的特殊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请各地以国际档案日为契机,在今年6月份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机关档案、城建档案相关宣传活动,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6月9日-23日
二、活动内容
(一)机关档案宣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贵州省档案条例》等。
(二)城建档案宣传内容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贵州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
三、活动方式
1.印制机关档案宣传册,作为“国际档案日”宣传材料向干部职工发放,增强档案意识,促进依法开展档案工作。
2.利用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众传播、宣传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管理、运营中所起的作用。
3.有效的其他宣传方式。
四、其他
各地开展宣传活动的有关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档办。
联系方式:0851-85360094,470598456@qq.com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