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08.04.2015  14:33

进一步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日前,由省妇联建议,省人大内司委、法工委提请审议的《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纳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我省成为全国第二个将家庭教育纳入立法规划的省(区、市)。

  2014年7月,省妇联联合贵州大学等各方面的法学专家教授,召开座谈会,商定了《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工作调研方案,成立了家庭教育立法调研组。

  随后,调研组赴全省10个县区,17所中小学、2所幼儿园、4个社区和1个村寨,围绕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一对一访谈等形式,了解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及从业人员、家长和学生对家庭教育立法的看法和建议。分别针对学生、家长和从业人员发放1.575万份问卷,按照10%的比例抽样录入和分析,去年9月底完成《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调研报告》和《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调研数据分析报告》。

  调研报告指出,家庭教育的好坏决定着青少年儿童发展基础的好坏,决定了国家新生力量的综合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国家未来的兴盛繁荣。要打破“关起门来教育孩子”的局面,倡导和落实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司法应当适当地干预家庭教育,以保障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发展,保证青少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能够形成健全的人格。

  调研结果显示,家长家庭教育理念淡薄、家长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不当、缺乏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者、学校教师责任过重、家庭教育运行机制有待完善成为我省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省妇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有利于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发展,有利于父母形成良好的、科学的、理性的、恰当的教育方法,有利于学校明确其主要任务,担任好沟通父母和学生的桥梁工作,有利于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向社会、向千家万户提供专业、科学、具有可行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意见,有利于我省在“人文和谐、以人为本”的环境下阔步前进。(肖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