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直核专段号牌几个问题的解答

11.07.2014  16:48

1、家庭直接申请核发专段号牌需要哪些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申请核发专段号牌指标。

名下无小客车的家庭连续2年摇号未中签,经申请按照抽签序号在规定控制指标和期限内的。具体规定为:申报条件:(1)家庭以夫妻关系(含丧偶且有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为基础构成的自然家庭;(2)申请时结婚已满两年;(3)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贵阳市户籍;非贵阳籍但双方均持有贵阳市居住证且连续2年缴纳社保(不含补缴);(4)夫妻双方或一方首次或中签指标失效后报名开始两年内未中签;(5)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名下未登记有贵阳籍小客车。(6)家庭成员至少一人持有准驾车型为A、B、C1、C2及C5类有效机动车驾驶证;(7)核发对象仅限于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且只核发一个指标。

2、家庭成员中,除名下有普通号牌外,其他条件均符合可否参加直核申请?

答:考虑到个人申请与以家庭为单位直接核发存在一定的差异,本着尽可能满足家庭一环及一环以内用车刚性需求,本次调整的法规宗义就是本着人性化出发、兼顾用车实际和我市交通压力现实情况,以社会发展成果共享、社会资源共享的宗旨来实施调整。在个人摇号中,凡名下登记有贵阳市小型客车的(含普通号牌)是不具备摇号资格的,这一点仍然有效。而在家庭直核中,考虑到具体实际,我们对于家庭成员中,名下登记有普通号牌、但夫妻双方中具备个人参加摇号资格的,自参加摇号申请起,时间满两年及两年以上却一直未中签的,只要其它条件符合,允许直接申请核发号牌,这一人性化考虑主要是基于解决家庭用车需求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对待。因此,名下有普通号牌的家庭,不影响直核工作,可以申请。

3、《公告》中要求摇号满两年,这个“两年”必须是连续的吗?

答:为了使此项工作更加客观和人性化,考虑到个别家庭人员在摇号过程中,由于出差、生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错过了当期摇号申请时段,因此本着实事求是、客观人性的原则,我局在此次时间核查中,对摇号期间有断档但自申请至今总体满两年及以上的,允许申请。

4、此次家庭直核中,夫妻双方申请摇号时间未满两年,但随同生活的未婚子女摇号时间已满两年,是否符合核发条件?

答:不符合。本次家庭直核,主要是基于以夫妻关系为存在基础的自然家庭,夫妻中至少有一方摇号时间须满两年规定方可申请。

5、符合家庭直核的,在核发指标时,为什么不能核发给随同生活的未婚子女?

答:本次核发的基础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自然家庭。主要解决家庭用车需求,同时考虑到未婚子女在结婚后即可成立新的家庭,其名下无专段号牌小型客车的情况下,在新的家庭组建后,如双方名下均无可通行一环的小型客车,在通过个人摇号未中签的情况下,仍有通过家庭直核的方式来解决用车需求的条件,因此本次核发的对象针对夫妻中的一方,先满足家庭基本需求,其他成员如仍有需求,可继续通过个人摇号来获得。

6、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但只有一方有贵阳市户籍,另一方未迁入,是否必须办居住证。

答:《公告》申请条件第3条中已明确“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贵阳市户籍”,因此未强制要求另一方要办理贵阳市居住证。但如双方均非贵阳市户籍的,则必须双方同时办有贵阳市居住证且符合社保缴纳要求。

7、家庭直核的专段号牌能上二手车(转籍车)吗?

公告》中,对于家庭直核指标的使用中,未对所购车辆做出强制性规定,因此购新车或二手车均可,但二手车必须是符合国III标准及以上小型客车(转籍车即为二手车)。

8、派出所不给出具夫妻关系证明怎么办?

答:在本次家庭直核中,我们有多个环节进行核实,并开通了复议复核环节,尽可能解决群众问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前期提交直核申请时,是通过网上报名申请的方式,因此该阶段是不需要提交派出所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的。提交申请后,我们会通过网上进行初审,最后核发环节,在当事人无法获得派出所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的情况下,我们会通过结婚证、户口簿、公安网等多种途径尽可能完成身份审核,实事求是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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