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3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销案

25.07.2014  00:08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坚持“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强势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已有3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完成整改销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昆明消防联合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交叉执法,在全面排查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在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等密集场所,加大消防治理力度,切实依法关闭、取缔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排查的高压态势,全力围剿各类重大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各职能部门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置,超越管辖范围的,采取抄送《联合执法函》的方式,及时函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查处。

同时,成立技术指导组,深入整治对象现场“手把手、面对面”地传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整治的工作方法,进行现场技术答疑,指导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个性化”的整治方案,并且落实每周实地检查工作制度,跟踪问效整治进度。期间,全市共检查单位4654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244条,查封场所36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68家,其中省级挂牌督办2家,市级挂牌督办16家,县区级挂牌督办50家,目前已整改销案35家,实施临时查封4家,停产停业2家。(昆明日报 记者邓磊 通讯员代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