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林登富副巡视员率队赴贵安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调研
图一:林登富副巡视员到贵安新区管委会进行调研。田黔江 摄
12月4日,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林登富同志率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处(依法行政指导处)全处人员赴贵安新区,对贵安新区管委会继续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一事开展调研。调研主要采取座谈会方式进行,贵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金和平出席会议,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贵安新区管委会法制办、贵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分管负责人及业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贵安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赵刚同志主持。
图二:林登富副巡视员到贵安新区管委会进行调研并发言。田黔江 摄
会上,调研组一行先后听取了贵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贵安新区管委会法制办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业务机构负责人关于贵安新区管委会对继续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工作部署的整体情况介绍,并就1172项拟划转行政处罚权及与此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的基本情况,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协调配合、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所需专业技术和设备装备保障等同与会同志进行了交流和座谈。
林登富副巡视员在座谈会上指出:第一,贵安新区管委会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整合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创新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效能的有益探索,对于建立完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有积极推动作用;第二,贵安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在各个部门间形成了共识、明晰了权责,此项工作准备充分、考虑周全,下一步在推进过程中要注意新情况、新问题的有效及时解决;第三,经初步审查,贵安新区管委会申报的1172项拟划转行政处罚权及与此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在集中范围、法定权限、事项依据、法定实施主体等方面需进一步梳理规范,请贵安新区管委会尽快按程序完成;第四,贵安新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和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完善整套机制和配套制度的设计,部门间要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的协调配合,同时,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专业能力、设备装备等方面的保障;第五,工作推进中,贵安新区管委会要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创新,依靠法治推动保障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同时,要适时总结经验做法,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贵安经验。
最后,金和平副主任表示,贵安新区管委会下一步将按照调研组的意见特别是林登富副巡视员的讲话要求,充分发挥贵安新区体制机制优势,高标准完成继续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改革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处 蒋秀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