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政府信息管理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通知

29.06.2015  18:43

黔财采〔2014〕16号


省级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市(州)财政局,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财政局、威宁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4〕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要认真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4〕18号)要求,将政府信息管理、研究咨询、检验检测依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二、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的审核,督促采购单位将政府信息管理、研究咨询、检验检测项目编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促进我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落实到位。


  贵州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