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核小组对平塘县中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进行考核
平塘县是贵州省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之一,根据《贵州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考核暂行办法》,10月9日,贵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对平塘县实施的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进行省级考核。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和《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的监管、将重点县建设的项目设计、组织管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资金使用和监管,实行重点退出机制,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益完成,贵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于2015年初出台了《贵州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考核暂行办法》,按照省对中央小农水建设重点县考核的统一部署,10月9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成考核省级考核组深入平塘县,对平塘县实施的2014年度中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全面考核。
平塘县实施的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总投资2315.4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1500万元、省级配套800万元、县级筹措15.45万元。项目工程分布于平塘县牙舟镇的兴陶村、甲本村、卡腊村、王宋村、白云村、边兰村和通州镇的通星村、党振村、新星村等10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山塘整治12口,新建输水主干渠11.1千米、改建输水主干渠8.22千米、新建田间渠道6.9千米;新建倒虹管1座89米、提水泵站8座;新建成和改造集水池调节池144口;铺设管道42.34千米。设计解决有效灌面10637亩,其中:新增灌面4008亩、恢复灌面6629亩。该项目于2014年10月完成招投标,11月启动施工,通过业主方、中标施工方、监理方等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于6月底完成了项目施工建设任务,9月中旬以合格等次通过县级验收,9月下旬以合格等次通过州级验收。
本次省级考核分内业资料考核和外业工程质量效益考核两方面进行,在考核中,考核组全面详查了平塘县实施的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总体建设方案和标准文本、年度实施方案、招投标,项目实施进度控制、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资金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产权明析、工程效益、运行管护、信息宣传等资料。通过内业全面详细考核和外业工程质量效益实地考核,平塘县以84.14分的达标成绩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针对考核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平塘县水务部门将下步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平塘县水务局 陆泽刚 李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