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工作网络建设

03.09.2014  20:20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黔东南州坚持把抓好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工作网络建设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全力建好。

      坚持高位推动,提供坚强保障。 州委、州政府对加强群众工作网络建设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群众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明确全州各级群众工作机构场所建设标准、人员编制要求和建设时限,全州统一推进建设。州县共投入资金2035余万元进行场所建设和设备配置,确保了群众工作网络建设的顺利进行。

      整合资源,构建工作大平台。 该州把各级群众工作中心建设作为完善网络的硬任务来推进,成立了州群众工作中心,并配备了功能完善的来访登记处、候访大厅、接访大厅、调处室、谈心室、视频接访室和书记、州长群众直通交流台等。同时,参照州群工中心组建方案,在县(市)一级设立群众工作中心,选派民政、住建、国土等与群众工作息息相关的部门干部到中心服务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并负责办理化解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开展联合接访,实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变信访“中转站”为“终点站”,变“挂号室”为“治疗室”;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整合纪检、综治、司法、民政、国土和信访等工作力量成立群众工作站;在村(居、社区)一级强化调解委员会群众工作职能,下设群众工作室,配备群众工作信息员,全州形成中心、站、室一体化的群众信访工作网络格局。

      完善机制,提高运转效率。 该州将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三化”建设作为促进全州群众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抓手,出台了《关于推进群众工作中心(站、室)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三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三级二次首接督办”接访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包案督访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实行“四级调处”和“三级终结”机制,群众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轨道,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标本兼治,提升服务能力。 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网络服务群众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好解民难、排民忧、顺民意的职能作用。注重结合实际,把推行“四家工作法”作为做好群众工作的抓手,将群众工作中心打造成疏导群众情绪、沟通群众感情、化解群众怨气、解决群众困难的“人民群众之家”;定期不定期地对上访户开展下访和回访工作,宣讲党的政策,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便民服务,当好群众的代办员。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访或办事的群众,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