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现场会上在镇宁召开

30.09.2016  18:15

  9月29日,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现场会在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刘晓凯出席并讲话,省民宗委主任吴军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刘晓凯在会上作了题为《让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为旅游业“井喷式”增长助力加油》的重要讲话。他强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贵州十分珍贵的宝贝。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进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提升旅游业发展文化内涵的重要基础。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民族特色村寨在全省旅游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保护与发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让它在推动民族地区旅游业“井喷式”增长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全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中熠熠生辉。

  刘晓凯要求,各级部门要紧紧围绕旅游产业“井喷式”增长,扎实推动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各项任务落实。一是要突出特色保护,把特色村寨培育成为文化精品。要保护好特色风貌,让民族村寨成为一道引人注目的风景线,成为游客难以忘怀的特色印记。要保护好特色文化,做好民族特色文化的静态保护与活态传承,让民族文化有效传承下去。要保护好特色人才,着力解决好民族文化传承人后继乏人问题,让特色人才引领特色文化保护和传承,让民族文化像血液一样在民族村寨身上持续流淌,使民族村寨能够“见人、见物、见生活”。要保护好特色氛围,让团结进步成为特色村寨的良好氛围,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要保护好特色元素,把各民族的特色元素有效地保护起来,充分展现全省多民族的各自特色。同时,还要保护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让特色村寨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二是要突出创新发展,把民族村寨培育成为旅游精品。要突出加快发展,完善民族村寨旅游发展基础条件。要因地制宜发展,为旅游业发展积累资本。要用现代理念引领发展,为民族村寨旅游发展注入新活力。要突出功能完善,增强民族村寨旅游自我发展能力。要坚持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三是要突出保护与发展并重,推动民族村寨旅游协调发展。要克服好重保护轻发展和重发展轻保护两种错误倾向。要正确处理好特色村寨保护与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现实需要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特色文化保护的关系。要始终将保护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将保护发展工作与特色小城镇建设、乡村旅游等有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突出特色村寨群众的主体地位,也要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用好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

  刘晓凯要求,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深入开展。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要用好旅游资源大普查成果。四是要积极探索创新,走出一条符合我省实际、不同于其他省区市的保护发展道路。五是要加强典型引路。

  吴军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省各级民宗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助力旅游业“井喷式”增长的目标要求,深入抓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要深化认识,转变观念,既要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也要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十三五”时期,要结合我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工作总纲,重点在落实“四个一批”(规划保护一批,挂牌保护一批,重点保护一批,开发利用一批)上下功夫。三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四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党委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五要加强监测,督促推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保护发展工作经常化。六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增强民族特色村寨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提高民族村寨旅游的知名度。七要统筹兼顾,保护好民族特色小镇。

  省民宗委副主任徐飞参加会议,就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作具体安排部署。镇宁自治县、惠水县好花红镇、黎平县和铜仁市分别介绍了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的经验做法。

  会上,还命名了全省首批272个以族别命名的“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并为各市(州)和有关县(市、区)授予“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匾牌。

  省旅发委和安顺市政府、镇宁自治县委相关负责人,各州(市)统战部、民宗委、旅发委负责人,贵安新区社管局负责人,各县(市、区、特区)民宗局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