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相杰因“藏毒”获刑7个月 称丢这么大脸不值当
昨天上午,尹相杰被法警带上法庭。
昨天上午,歌手尹相杰因被控非法持有毒品罪在朝阳法院受审,尹相杰自愿认罪。经过审理,法院一审判处尹相杰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庭审中,尹相杰对其行为表示深深忏悔,称给社会带来很不好的影响,希望公众引以为戒。同时,他也坦言为此丢了这么大的脸太不值当,今后将用全部的爱报答社会。
庭审现场
紧抿嘴唇神情较紧张
昨天一早,一辆警车穿过京城漫天雪花驶进朝阳法院。随后,身穿绿色军大衣、带着黑框眼镜的尹相杰走下囚车,其额前标志性的一撮头发荡然无存,双手被铐住。因有大量媒体前来旁听,法院门口之外,有警察拉起警戒线维持秩序。
上午9点,尹相杰被两名法警带至法庭,虽然低垂着眼帘、紧抿着嘴唇,但腰板仍挺得很直。站定后,他依次向律师和法官点头致意。旁听席上除了众多媒体,还有尹相杰的母亲、姐姐和几个朋友。
整个庭审中,尹相杰情绪比较紧张。当被问及被羁押和拘留时间时,他答非所问或者错答,随后又憨厚地一笑,纠正后还点了下头。公诉人出示装在塑料袋里、在尹相杰家中起获的毒品和吸毒工具时,尹相杰竟回答说是“作案用的!”引来旁听席记者的笑声,他本人也不好意思笑了。
当庭认罪 简易程序审理
起诉书显示,尹相杰大专文化程度,今年2月15日刚过完46岁的生日,2007年曾与涉毒歌手谢东一起,被北京市公安局聘为北京禁毒教育义务宣传员。2014年12月25日14时许,尹相杰在朝阳区家中被查获,民警当场起获毒品15份。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毒品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净重13.93g,氯胺酮净重0.04g,大麻净重1.02g,上述毒品均被收缴。
检方认为,尹相杰无视国法,非法持有毒品,其行为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尹相杰自愿认罪,法庭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据尹相杰说,他最初是在2003年接触过毒品,但就一阵子,自己并没有毒瘾。吸毒是因工作量大,经常熬夜。最近一次吸毒则在去年12月。“年底活动也多,需要喝酒应酬。我头一天参加活动喝了酒,到家之后为了醒酒,保证第二天参加活动的工作质量。”
问及在天鹅湾小区的家中起获的毒品来源,尹相杰说,除了甲基苯丙胺,很多毒品都是过去在参加一些活动中收集来的,他并不是很感兴趣,只是为了使工作更加顺利。而持有这些毒品时间不同,前后大致十几年。对于车里被查获的毒品,尹相杰称他从未吸毒后驾车。
“丢这么大的脸 太不值当”
庭审最后,尹相杰表示悔罪,称这件事的影响远超出事情本身,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不良影响,对此他深深地悔过。话未说完,他便扭头看向旁听席,称冒雪赶来采访的记者辛苦了,还说看到了亲人和朋友,希望通过媒体对所有关注他的人说声抱歉。
“这段时间我也进行了反思。自从我登上舞台以来,观众朋友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以深厚长远的爱养育我,我不仅没报答,还做出给大家丢脸的事,心里特别不好过。今后,我要加倍努力,用全部的爱和能力,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和歌曲。最重要的是,我想对大家说,千万要引我为戒。为这样的事情丢这么大的脸,太不值当了!”忏悔之后,尹相杰还向在场所有人送上一番新年祝福话语。
庭审焦点
表现是否构成立功
公诉人指出,此案带给大家教训与警示深刻,正如尹相杰所说,是侥幸心理和好奇心驱使,使他错误地以为,偶尔吸食毒品没有事情。而非法持有毒品,从而使毒品有可能在社会上得以流传,危害人民健康。因此,对于毒品犯罪行为,我国依法严厉打击的态度是坚定不移的。
“尹相杰作为一位公众人物,一直以来保有乐观、向上的正面形象。本应知法明理、遵纪守法,向社会传递正能量。然而因为其心存侥幸、漠视法律,造成今天的结果。希望通过庭审使尹相杰能够真正吸取教训、认真反省、积极悔过,并希望能警醒人们引以为戒。”公诉人表示,鉴于尹相杰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希望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尹相杰没有自行辩护,称已经触犯了法律,就应得到制裁。不过,其辩护律师指出,尹相杰如实供述毒品来源,同时协助办案机关抓获了他人,属于立功,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
此外,尹相杰一贯表现良好,无其他前科劣迹。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对未成年人进行引导教育,并在春节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反映其有积极悔罪、回报社会的愿望和心态。律师还出示尹相杰的就医材料,证明其身体状况较差,建议法庭根据被告人的上述情节及身体情况对其从轻处罚。
对此,公诉人表示,因尹相杰检举、揭发的是行政违法人员,非刑事违法人员,不是犯罪行为,故不构成立功。
是否上诉
表示需思考后再决定
庭审持续40分钟后结束,休庭5分钟后,法院当庭宣判。法院认为,尹相杰法制观念淡薄,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达10克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鉴于其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悔罪表现,故予以从轻处罚。但尹相杰揭发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的系行政违法人员,而非犯罪嫌疑人,不符合立功的法定条件,该情节在量刑时酌情考虑。据此,法院判处尹相杰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宣判后,尹相杰将目光投向律师,表示需思考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尹相杰的辩护律师庭后说,从法律上来说,尹相杰持有毒品的数量刚够量刑标准,且其吸食毒品仅影响本人,不同于容留或引诱他人吸毒的社会危害性大。不过,因公众人物产生不良影响是另外一回事。“该刑期略微重,原来预期是在三四个月。是否上诉还要看尹相杰本人的意见。”
据悉,根据一审判决,尹相杰将于今年7月24日刑满释放。尹相杰年迈的母亲宣判后仅说了句“相信法律”,便在女儿的搀扶下离开。
法官释疑
涉毒量刑为何不同
宣判后,审理此案的法官辛祖国与网友在线交流,畅谈毒品犯罪以及吸毒的危害。有网友问到,从去年3月歌手李代沫吸毒被抓起后,接连爆出多起明星涉毒事件,比如导演张元、编剧宁财神、演员房祖名、柯震东、张默、高虎等。他们中有人被判刑,有人仅受到行政处罚。
辛法官说,不同处罚的区别在于,如吸毒之外还具有其他行为,如非法持有大量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强迫他人吸食毒品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等则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尹相杰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且从持有毒品的数量来看,刚刚超过入刑点甲基苯丙胺10克的标准,因此量刑不宜过重。
晨报记者 颜斐/文 通讯员 曹璐/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