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县委督查室与环境保护局一同对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

01.03.2017  15:41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通知》(铜府办发电[2017]38号)文件精神,以及县长召开的污水处理厂运行专题会议精神。由县委督查室与县环境环保局组成检查组对辖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专项检查。

  该县辖区共有4座污水处理厂,其中县城1座、乡镇3座。检查组详细了解各个污水处理厂的人员安排情况、污水管网收集情况、厂区运行情况、相关台账制度建设情况。经检查,县城污水处理厂能正常运行,乡镇3座污水处理厂均处于培养污泥、调试阶段。并在检查的同时帮助污水处理厂分析存在问题,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通过此次检查,提高了乡镇党委政府对污水处理厂的重视,加快环保设施的建设进度,切实改善辖区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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