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环保局专题学习某村干违规办酒敛财的通报

05.02.2016  18:14
 

  2月5日,余庆县环保局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该县花山乡蔡某村干部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案的通报,陈强局长主持并传达学习了相关内容。

  该通报讲述了花山乡万里村干部蔡某假借其父名义违规办理进房酒,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借机敛财,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违反了党规党纪,在干群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其借机敛财行为受到了处分,参与吃酒干部受警告,包村乡领导也受到了检讨,这一事件警示全局干部职工,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学习会上重申了禁止国家公职人员滥办酒席借机敛财有关规定,并作了七点强调,一是严禁举办“状元酒”、“升学酒”、“谢师宴”等宴请活动;二是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加各类升学宴请活动;三是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礼金,借机敛财;四是严禁授意或委托他人代办或小规模、多批次违规办理酒席;五是严禁利用公款、公物为操办酒席服务;六是严禁用公车或公款租车送子女入学;七是严禁举办或参与生日、乔迁、满月、参军、经商开业等违反规定的宴请活动。

  最后,陈强局长要求,除了遵守以上七条规定外,全局干部职工务必履行2015年7月与单位签订的《余庆县国家公职人员抵制滥办酒席的承诺书》中各项规定,并以村干部参与吃请违规酒席为镜,做到不操办、不参与、不吃请违规酒宴,遵守各项纪律,违反原则纪律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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