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林业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林管理 工作的实施意见》

18.11.2016  17:37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黔东南州公益林管理,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贵州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11月14日,黔东南州林业局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对黔东南州公益林管理提出了要求,一是强化核查工作的落实,确保“三个一致”全覆盖;二是强化宣传碑牌建设的落实,确保宣传教育的全覆盖;三是强化责任的落实,确保管护全覆盖;四是强化严格审批,确保管理全覆盖;五是强化政策执行,确保生态补偿金兑现全覆盖;六是强化示范引领,确保发展林下经济取得实效;七是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规范管理全覆盖。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黔东南州各县下步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起到了指导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