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民宗局“四个强化”促进宗教工作健康发展
31.05.2015 22:19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强化宗教团体思想和组织建设。建立“宗教学习月”制度,定期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学习法规政策。近年来,共举办各类学习培训班20多场次,组织800多人次参训;协助天主教、基督教市级宗教团体实施换届,成立“市佛教协会”,选拔一批年轻爱国的宗教界代表人士进入团体班子。
强化宗教团体事务规范有序。以《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各项教务,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和宗教场所财务监督工作,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法事观摩会等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宗教界守法用法的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强化宗教界慈善事业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和心理调适作用,成立“佛教意乐美音艺术团”,适时开展祈福法会、中秋拜月法会等活动,丰富信教群众宗教生活;结合开展“扶贫济困日”和“宗教慈善周”活动,引导宗教界发扬优良传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增殖放生、扶贫助困、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
强化宗教界服务功能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宗教团体建设工作的支持,将宗教团体管理经费1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硬件建设,先后完成了巢凤寺、莲华寺等10余个寺观教堂的危旧改造;帮助宗教团体和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31.05.2015 22:19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