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自查清理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工作

12.04.2016  11:16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活动资格和身份的证明。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该县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促进依法有效执法,根据省厅要求,印江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了自查清理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工作。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二是明确专人对现持有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统计及审核;三是对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以及证件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

  通过此次自查清理,共清理出逾期未审的环境监察执法证5本,同时规范环境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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