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表决通过 将于今年5月施行

29.01.2015  16:05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今天上午表决通过,并将从今年的5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表决稿新增两项内容,分别为:鼓励养老机构为周边社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服务;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区应当配建无障碍设施,而没有无障碍设施的老旧小区则将改造,增加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

作为今年人代会上新增的议程之一,《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是今年唯一一部上人代会进行审议的法规。这是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全体会审议之后,人民代表大会再次集体审议法规。

在今天上午的表决稿中,记者发现,新增了两项内容。其中,新增“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周边社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还增加“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区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逐步推进老旧小区的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的改造。”(记者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