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办函〔2015〕244号
各有关单位:
近接省政府办公厅(办3753〔2015〕号)通知,由教育部、科技部等7个部门共同主办的第17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定于2015年12月21日至22日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省人才发展战略需要。现将相关参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峰会论坛
1.2015年海外人才广州峰会暨留交会开幕式
2.“圆梦中国”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座谈会
3.“千人计划”专家产业联盟高峰论坛
4.中科院前沿科学论坛
5.中国(广东)自贸区发展高峰论坛
6.“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与独联体国际科技合作圆桌会议
(二)交流对接
1.第十届“春晖杯”创新创业产业大赛入围项目交流对接
2.“千人计划”专家项目交流对接
3.独联体高新技术成果交流对接
4.博士后团体项目交流对接
5.海外人才项目对接交流
6.海外人才招聘会
(三)展览展示
1.工业4.0暨高端制造产品展示区
2. 第十届“春晖杯”创新创业产业大赛入围项目展
3.中国海归暨“千人计划”专家创新项目成果展
4.独联体高新技术成果展
5.自主参会海外人才项目展
6.风投创投机构展
7. 创业孵化器展
8.国内省市、单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展
9.博士后团体项目
(四)推介发布活动
1.各地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推介会
2.海外人才项目推介会
3.创业投融资服务机构专场推介会
4.《2015中国海归创新创业年度报告》发布会
5.广州实地考察
二、参会范围和对象
(一)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海外留学人员及其社团组织、归国留学人员、海外华侨华人专才;
(二)外裔高层次人才;
(三)各地政府或部门;
(四)留学人员企业及其他国内企业;
(五)各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六)各地留学人员创业园;
(七)各地高等院校、大学科技园;
(八)科研院所、工程中心、国家重点科研攻关项目单位;
(九)融投资机构;
(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市场)、科技协会、中小企业协会、工商联、科技中介机构等;
(十一)海外科技机构。
三、会议须知
(一)请各单位按照自身实际需求组织参会,参会单位直接向大会报名、申请展位(详见留交会网站www.ocs-gz.gov.cn),并报我厅国际处备案。(传真:0851-85286933,请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谢文雯,电话:0851-85285768)
(二)各参会单位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及负责,参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仔细阅读国内代表参会须知,并于12月5日前将《第17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参会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填写完整,需自设展位请在表中注明,并将信息表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谭考余,传真:020-83307040,电话:020-83304332,手机:13750094957);
(二)会务费请于2015年12月15日前汇入大会指定账号,收款单位:广州广之旅国际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远景路支行,账号:679557745133 (请注明:第17届留交会会务费);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会务方联系(联系人:周超、梁蔚,电话:020-83309237、83308465,传真:020-83307040,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第17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国内代表参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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