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天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03.03.2015  01:23

央广网济南3月2日消息(记者桂园)今天(2日),山东首张不动产权证书在青岛颁发。青岛市本级的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全国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联系点之一,率先启用新的登记簿并颁发新版证书。

在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等为不动产权利人颁发了山东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青岛市民徐建军拿到第一本山东省不动产登记证。证书编号共有11位,以“37开头”,代表山东,与原先的房产证等有很大不同。

不动产登记涉及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10类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后,原先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登记职能将整合在一个部门,实现所有的不动产登记一个部门办理,一个窗口发证。山东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了不动产登记管理处。在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权籍处加挂了不动产登记局的牌子,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更名为不动产登记中心。

目前,山东已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建立起由10个部门为成员的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分地区不动产登记工作也陆续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