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山东公安机关举行警务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14.09.2017  05:21

  9月11日上午,鲁黔警务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贵州省公安厅举行。受贵州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郭瑞民同志委托,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二宏同志与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修春清同志共同签署了《警务交流合作框架协议(2017-2021)》,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王瑛玮同志全程指导签约仪式并向修春清主任赠送“贵州公安教育训练”纪念标志牌,各市、州、区政治部主任,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修春清主任指出,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在“三省两铁”素质强警交流合作的框架下,2016年以来山东、贵州两省公安机关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交流合作,锻炼了队伍,增进了友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孙立成同志由贵州到山东工作后,非常重视两省公安机关交流合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今天鲁黔警务交流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省公安机关的交流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相信通过四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努力,鲁黔两省公安机关必将建立运转协调、联系密切的警务协作运行机制,实现两地公安机关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

  张二宏主任代表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向春清主任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以立成同志为班长的山东省公安厅党委、以及一年多来交流合作中给予我省无私帮助的山东各级公安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山东公安工作一直处于全国前列,创造了许多值得我省公安机关学习的好经验、好做法。公安部自2016年启动第3轮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工作以来,山东作为重点对口我省的东部省份,通过一年多的交流合作,为我省培养了一批急需人才,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山东公安机关的真诚、无私和热情,今天《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省公安机关交流合作迈入了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标准的新阶段。他要求全省各市、州、区公安局政治部和厅属有关单位,特别是各级政工部门要增强“三个意识”即服务意识、协作意识、创一流业绩的意识,发挥好“三个作用”即枢纽作用、督促落实作用、帮助解决问题和克服困难的作用,要以今天的签约仪式为新的起点,切实把鲁黔警务交流合作组织好、实施好,不辜负两省公安厅党委的期望,使警务交流合作结出更丰硕的果实。

  按照此次鲁黔两省签署的警务交流合作框架协议,我省市县公安局全部与山东结对,重点警种部门全面开展警务合作。交流合作突出干部培养、人才培训、信息化建设、警务运行机制建设4个方面主题,两省交流合作在公安部部署的3年期限基础上,再延长3年至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