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纪律作风检务督察见实效

23.02.2016  10:02

  本报讯(记者程振楠/郭树合/通讯员周敦勇)“这次督察出的问题,一是窗口单位个别人员着装不规范,二是个别单位派车单填写要素不齐全……”2月16日至19日,山东省检察院派出两个督察组,对4个市、县(区)院进行现场检务督察,这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跟踪问效、强化震慑的一个缩影。

  2015年以来,山东省检察院把检务督察作为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公车管理、办案安全和遵守办案纪律等情况的督察,实名通报,跟踪整改,收到了良好效果。

  据统计,2015年山东省检察院共组织开展专项督察、联合督察12次,覆盖18个市级院、106个基层院、62个派驻检察室,市级院根据省院统一安排或自行开展纪律作风督察130多次;被督察单位立行立改,成效明显,有的基层院建立院领导带队督察制度,每天督察一次,并在局域网设立“曝光台”,实名曝光发现问题。

  为推动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山东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确保监督落到实处。省检察院先后派出纪律作风督察组14批次,累计督察68个工作日;下发纪律作风督察通报4次,实名通报干警55名。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省院和市级院督察不停休,派出66个督察组,督察120多个基层院,覆盖率达75%。

  此外,山东省检察院建立了跟踪问效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逐一拉清单、建台账,实行整改挂销号,及时回访。建立督察日志制度,做到有档可存、有据可查。将年度督察结果报送院考核委员会,作为市级院述职述廉、评先创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必须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节奏不变,坚持不懈、一抓到底。”山东省检察院纪检组长兼督察长傅清卿对进一步抓好全省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充满了坚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