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清理公款存放谋利问题

18.07.2015  11:17

新华网济南7月18日电(记者吴书光)公款存放是各银行争抢的“肥肉”,往往由于各种关系而暗藏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山东省近日部署开展公款存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以规范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款存放行为。

这次清理的公款范围,主要是由财政保障、补助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单位的资金,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管理的资金,以及其他形式的大额公共资金。清理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国企负责人等在公款存放中的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

清理的内容包括:领导干部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向相关单位或者人员提出要求,未经集体决策或者招投标等公开方式存放公款,或者干预公款存放的集体决策和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干部在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直系亲属承揽存款提供便利的;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直系亲属承揽存款提供便利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直系亲属所服务的金融机构,参加本人所在单位(部门)、直接分管单位和下属单位公款存放招投标,或者作为集体决策备选金融机构,本人未主动报告并实行公务回避的;其他可能在公款存放中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禁止性情形的。

据了解,公款违规存放中的问题主要是存放制度不完善、存放管理不严格、存放监督不到位、存放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清理步骤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从目前开始到2015年年底前完成。

山东省提出,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查处并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