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环境保护局认真落实“利剑”行动百日攻坚 依法对3家企业实施断电

03.05.2017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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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贵州省“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效,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4月18日至4月28日,钟山区环境保护局牵头,开展了环境监管联合执法行动。检查中发现黄土坡社区王家垭口(老一看)处及桃源山庄水井湾后2家砂石厂无环保审批手续也无任何环保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严重影响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曹家湾老酒厂内塑料加工厂无任何环保设施生产,气味较大,周边居民反映强烈。

  为彻底杜绝3家企业违法行为,钟山区人民政府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函告供电部门,要求供电部门依法对3家企业停止供电。5月1日,钟山区环境保护局会同供电局、区公安分局、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依法对黄土坡社区王家垭口、箐口棚户区改造六盘水鸿溪双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砂石厂)、桃源山庄水井湾后砂石厂及曹家湾老酒厂内塑料加工厂3家企业实施断电处理。并对3家非法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办理环保手续,同时请黄土坡社区随时进行巡查,防止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下一步专项行动中,钟山区环境保护局也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改善城区空气质量,还居民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检查人员了解砂石厂情况 供电局对砂石厂实施停电处理

  依法对塑料加工厂实施断电处理 检查塑料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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