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依托统计分析 多举措发挥案管职能

29.10.2014  16:49

  本网观山湖区消息(通讯员  王瑾)观山湖区检察院案件管理数据统计工作,在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性的同时,通过每月一期的《案件管理工作动态分析》,为全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领导决策参谋做好服务,并采取“四项措施”,助推案管工作发展。

   发挥职能  减轻业务部门工作量

  一是把好关口,强化自身录入和统计审核;二是填录前提醒各部门内勤作好准备工作,帮助其查缺补漏;三是填录中妥善处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互动,避免因沟通不畅造成数据不符,有效减少业务部门重复劳动;四是填录后加强案件统计信息审核力度,尽可能减少案卡信息录入的错误,杜绝案卡漏报情况。通过上述把关,案管办充分利用统计资源快速查询功能,先后为全院各部门提供快速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40余次,也为办案人员提供同类案件的相关处理信息,有效地规范了业务部门办案工作。

   依托系统  实时审核案件数据

  案管办不断完善统计管理制度,更加准确、有效、严格进行数据填录管理。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时掌控案件办理环节,防止案件“卡壳”,今年以来及时提示办案部门补充完善各类文书20余份,确保案件按时保质完成。在案件统计信息审核完后,通过《案件管理工作动态分析》对各业务部门实际办案数据和案卡录报情况进行通报,并以上级院检察业务考评要求为标准,提示各部门查缺补漏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动态监控  确保监督职能发挥

  案管办通过统一管理实现了对案件流程的监控和对业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促进检察各项业务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地运行。今年1-9月,案管办共计发出口头预警160余次,书面预警10次,风险预警6份,并通过《案件管理工作动态分析》将同期办案情况进行比对,有效督促业务部门加快工作节奏,防止超期办案。

   强化分析  做好领导参谋服务

  案管办通过统计功能,服务于案情综合分析,不仅每月将统计报表、案管平台内的案件比对核实、按月生成统计报表,每季度还专门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对各业务部门承办人的办案数量、质量进行通报,并对各类案件的受理、审结及法院判决、办案效率、案件质量等进行综合分析,为院领导对全院各项业务工作的掌控和下一步工作的部署提供有益的决策参考,充分发挥了案管办“参谋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