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四月余查处百余“吃拿卡要”干部

04.01.2015  10:35

新华网太原1月3日电(记者王飞航)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山西省运城市纪委近日通报了10起涉及“吃拿卡要”问题的典型案件,10名顶风违纪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据了解,2014年8月15日以来,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集中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各类“吃拿卡要”案件近30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0余人。

经查,永济市畜牧发展中心原主任李文兴因帮助其管辖的农机销售公司取得了国家农机补贴机具定点经销资格,事后收受经销商给予的“感谢费”,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永济市水利局供排水股原股长杨跟涝在任期间,多次收受工程项目回扣、贪污工程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垣曲县煤炭运销公司原副经理李海岗利用职务便利,在收受他人现金后擅自放行无出境煤焦票据的运煤车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闻喜县食药监局副局长王小搌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钱款用于个人购车开支,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盐湖区司法局原副局长张新德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社区矫正对象或请托人现金和购物卡等礼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芮城县委农工办主任杨沼辉在任期间,贪污公款、套取专项资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夏县财政局原副局长胡天亮在任期间,在为该县赤峪村争取到土地开发项目资金后,采取变通处理的方式收受好处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此外,稷山县农机局原纪检组长程英敏在对深松整地作业项目进行督导过程中,接受项目单位的宴请和礼品,致使项目单位骗取国家补贴资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临猗县国土资源局猗氏国土所干部张宗利用职务便利,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雇佣人员工资部分据为己有,并对违法建房行为查处不力、工作失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万荣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原负责人解建政收受执行案件当事人给予的购物卡,工作失职渎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去执行二庭负责人职务、调离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