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严把四关”规范管理民办幼儿园

30.08.2014  18:07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30日电 目前,红花岗区已建有幼儿园91所,其中:公办11所,企业办2所,民办78所,民办幼儿园占85.7%。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红花岗区坚持从群众身边做起,坚持从小事、实事做起,针对群众反映的民办幼儿园不规范、乱收费等问题,从四方面入手,规范和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提高幼儿保育教育质量,提高幼儿保育教育质量。

    一是严把审批关。公民提出办学申请后,由区教育局协同当地政府、区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评审后,符合条件的认定办学资格并准予招生,对未经审批许可的违规幼儿园予以查处。

    二是严把管理关。指导民办幼儿园完善安全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民办幼儿园教学用房、设备设施、消防、饮食等进行专项检查整治。对安全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无证幼儿园予以坚决取缔。

    三是严把质量关。各中心学校对辖区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办法、收费标准、教材使用、作息时间、保教行为等进行统一管理。做到了每学年组织开展1-2次观摩、培训、讲座等活动,提高教师幼教水平。每学期至少深入民办园进行2-4次工作检查,确保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

    四是严把年检关。每年组织民办幼儿园开展办学年检工作,重点检查园舍场地、人员配备、教玩具数量、保育保教质量、伙食和安全管理等重要指标情况,促进民办幼儿园不断规范办园行为。(王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