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守住“三条红线”严管水资源
红花岗区自2014年起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围绕着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积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在水资源管理工作、计划和节约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用水总量控制。根据区域水资源利用现状和“十三五”水利发展需求,编制了《遵义市拟纳入国家及省“十三五”规划红花岗区水利项目》,积极编写《红花岗区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重点推进城市总体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工业集聚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以水资源论证成果为依据核定批准取水量,加强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监管,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目前,全区44户现有自备取水单位全部实现计量管理。
二是用水效率控制。制定重要水库《水资源调度方案》,严格实行核定、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及时关停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取水单位,对超计划取用水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累进加价收取水资源费。鼓励和支持企业落实节能增效措施,帮助企业降低单位产品用水定额,倡导企业中水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同时,积极推进节水型单位、学校、社区、企业等创建,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制定节水管理制度,淘汰部分落后产能高耗水工业和服务行业。2014年全区淘汰掉8家高耗水企业,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的审批及退水水质的监控,加大污染典型行业监管和取缔,加快城市排污管网建设、重点企业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建立水功能区管理信息库,开展重要水功能区基础信息调查,全面动态掌握入河排污口情况。同时加快重点排污企业的异地搬迁或整改。积极探索排污权生态补偿机制,严格划定水资源保护范围和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由区环保、水务、城管等部门联合相关镇组建联合执法组,强化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和执法,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目前,全区已完成水源保护硬隔离14余km,设置各类标志牌268块,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6.53%。督促辖区29家汽车4S店完成废机油场所规范建设,查处17家非法洗车场。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区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初见成效。数据显示:2014年,全区用水总量考核目标值为1.76亿立方米,实际统计用水总量为0.927亿立方米,低于控制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考核目标为下降24%,实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0.08立方米,较2010年(148立方米)下降86.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考核指标为0.438,实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4;全区四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以上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同时,在2014年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名列全市第一,并顺利通过了全省及国家水利部、农业部等相关部委考核组验收。
(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务局 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