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强化管理 确保水事秩序良好
强化水土保持,遏制水土流失。依据《水土保持法》规定,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实施、监督、验收工作。严格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对拒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和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单位给予严厉的打击。综合治理石漠化及小流域支毛沟,推进生态环境改善。2014年来督促开发建设项目申报水土保持方案9份,促使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投入水土流失治理资金11754.02万元,治理弃土弃渣102万m 3 ,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40余万元,完成石漠化治理水保部分投资203.72万元,建成机耕道1.1km、作业便道3 km、50 m 3 蓄水池4口、排水沟2.8km、谷坊坝3座、输水管道6.4km、标识牌1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强化水政执法,依法治理水环境。加大服务力度、强化项目监督检查,确保规费征收。重点查处涉水违法行为,加强水事巡查,排解矛盾纠纷、加大执法力度;联合组建综合执法工作组,建立以区水利局专职水政监察员为主,各镇水政监察人员为辅的水政监察执法体系,形成区、镇、村三级水政执法体系。坚持每月至少4次水事巡查,在实际工作中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执法管理到底到边,排解群众水事纠纷在一线。目前,全区有水政执法队伍20人,专职执法5人。今年来,开展水政执法50余次,查处乱倒渣土案件6起,有力的维护全区良好水事秩序。
强化水资源管理,确保人水和谐。结合“环境保护日”、“水土保持法宣传日”、“中国水周”、“世界水日”等活动,通过标语、宣传栏、LED屏载体,大力宣传水法规,使广大群众的水法意识得到明显提高。认真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严守防洪治导线,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实现水资源费按表计量征收。同时,结合创模工作要求,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保护饮用水源的相关宣传工作,强化水源保护区的硬隔离设施的建设,取缔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企业及库内养鱼业。今年来共征缴水资源费26万元,审批涉河建设项目3件,促进全区人水协调发展。
红花岗区水利局 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