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两家企业因违反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
27.09.2016 02:37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016年9月,黔东南州环保局运用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岑巩县工业园区内两家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对上述企业的行政处罚,是该州首次运用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案例。今年上半年,黔东南州环境监察支队和岑巩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贵州省岑巩县久通冶金有限公司、贵州华星冶金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经调查取证等法定程序后,州环保局对以上两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分别处罚金18万元、10万元。新《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后,黔东南州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了对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7.09.2016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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