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优厚待遇吸引医学人才到乡村

25.10.2016  00:36

  近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出台《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实施意见》,采取刚性培养和柔性培养相结合,以优惠待遇吸引医学人才到乡村。

  《意见》规定,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200元生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生活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补贴500元生活费,并优先纳入全科医生特岗培训;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服务年限达5年以上的,将保障性住房奖励给个人;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每人每月补贴400元生活费;已在县级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人员享受同等待遇,2016年至2020年,对到村卫生计生室工作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每人每月补贴50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每月补贴200元生活费;乡镇卫生院符合考试三年内和村医通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人员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

  据该州副州长刘晓春介绍,“十三五”是黔东南州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出台《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意见》,主要是落实好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的目标,解决乡村医疗人才短缺的问题。“十三五”期间,将采取刚性培养和柔性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为乡村医疗机构引进成熟型医学人才,并在安家补贴、工作补贴、住房待遇、工资待遇及配偶、子女安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资助和优惠待遇。

    (编辑 曾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