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六举措护航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安全
2011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黔南州累计投入专项资金5.6亿元,平均每年惠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4.8万人,实现了“校校有食堂,人人有午餐”的目标。为扎实做好这一民生实事,我州六措并举护航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安全。
一、建章立制制度化。州、县、乡、校分别成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出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保资金在使用规范化、制度化。
二、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统一化。黔南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部实行大宗食品原材料“四统”(统招、统购、统配、统送)制度。其中,独山、罗甸、贵定、瓮安、都匀、三都、平塘、长顺等8县市已实行营养餐原辅材料全统全送,有效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从源头上做好资金安全的监管。
三、财经制度规范化。各县市对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实行“校财局管”和报账制,单独建立食堂账目,实行成本核算。严格票据审核制度,每一张票据都要经过学校监管员、校长、县资助中心、核算中心四道关口严格审核,真正实现了学校见账不见钱。
四、监督管理透明化。一是坚持信息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试点学校把食谱、饭菜价格、受助学生信息、资金收支和食堂财务管理明细账目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接受膳食监督领导小组和财经监督领导小组及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二是各学校结合现有的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餐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三是实行月报制,杜绝弄虚作假。营养改善计划月报数据来源于各试点学校每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实际就餐人数和资金使用情况,做到校-县-州-省-教育部层层上报,有效杜绝了虚报、估报、漏报、谎报等现象。
五、资金管理责任化。各县市建立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对虚报、占领、挤占、挪用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责任分工明细化。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审计、监察、财政、教育等部门对专项资金认真开展审计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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