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召开严厉打击破坏林地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亮剑”行动动员会
04.06.2014 20:0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亮剑”行动时间从2014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打击重点为盗伐、滥伐林木,毁林开垦,尤其是借土地开发整理名义实施毁林开垦行为、违法使用林地实施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矿山开采、采石挖沙等商业类违法使用林地违法犯罪。工作目标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增强林地保护意识,有效遏制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势头,树立林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权威;多策并举,标本兼治,创新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决守住林地保有量这条“红线”,有力保障林业“双增”目标的实现。
会议传达了全省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暨北部片区警务合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14年1至5月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情况,特别通报了台江县系列楠木案侦办情况,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就如何抓好“亮剑”专项行动作了安排部署。会议还通报了全州违法占用林地的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林地等资源管理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黔东南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州森林公安局第一政委李吉科就如何扎实有效的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林地等森林资源犯罪“亮剑”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讲了4点意见:一是要正确认清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肩负起保护森林资源的重任。三是要进一步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市林业局党组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森林公安的领导。森林公安、林政、木材检查站等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四是森林公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保护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推动林业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黔东南州各县(市)林业局长、林政股长、森林公安局局长及州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州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4.06.2014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