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召开加快推进环保项目建设专题会议
为加快推进全州环保项目建设步伐,确保各项目建设达到中央、省、州关于推动环保项目建设和管理系列工作要求,4月10日,州人民政府在州政府西楼1号会议厅召开了全州加快推进环保项目建设专题会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江朝伦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州政府副秘书长何洋同志主持。
会上,州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永泮同志传达了《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限期完成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水污染防治项目的通知》精神,州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光同志通报了全州环保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凯里、三穗、丹寨、剑河等县(市)分别围绕凯里鱼洞河废水煤矿治理、三穗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项目、三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及历年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作表态发言;其余县就本辖区内环保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及下一步打算作了书面发言。
会上,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江朝伦同志结合该州环保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强调了环保项目建设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的重要性,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县(市)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环保项目建设的重要性,深刻领悟本次专题会议精神,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历年来尚未完成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及环保“十件实事”、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攻坚行动计划”等重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要严格按照省、州工作要求,将加快推进环保项目建设列入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建立一套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对本辖区环保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历年来尚未完成建设的环保项目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定和落实项目建设路线图、工作量、时间表、责任人,做到项目建设每一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抢抓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按照省、州要求限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2015年度以前下达资金的项目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2016年下达资金的项目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资金使用率差、建设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并影响全州环保项目建设总体成效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州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人和各县(市)环保局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