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民宗委召开“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工作座谈会
01.07.2015 18:13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6月29日,黔东南州民宗委召开了宗教界“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工作座谈会。凯里市民宗局、州佛教协会、州基督教两会和凯里市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宗教界人士从公民角度、教职人员角度、信教群众角度,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和坚定捍卫者。大家既要做好公民,又要做好教职人员,同时还要引导好广大信教群众。既要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要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要积极引导宗教界树立法治意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自觉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同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
会议指出,各宗教界人士要深入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的内容,对其做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阐释。同时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用信教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去。宗教部门要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制度中,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
会议提出,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加大宣传,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宣传宪法和法律,引导他们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二要加强教育,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要对“教规”作出与“国法”相适应的阐释,在讲经布道中讲清楚、说明白,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布道中去。四要加强对宗教团体的管理,各宗教团体要认真开展“八个一”活动,一项一项抓落实,一项一项见成效。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01.07.2015 18:13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