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火电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2014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局批复了贵州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国能电力(2014)584号)。我州大唐兴仁电厂一期(2×66万千瓦)、中电普安电厂一期(2×66万千瓦)均列入了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占方案总规模的66.67%。实施方案的批复,标志着我州中电普安电厂一期、大唐兴仁电厂一期已进入国家规划,可以开展项目核准相关前期工作。
大唐兴仁电厂一期工程是贵州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电源建设项目,建设2×66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项目业主为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选址为兴仁县巴铃镇,总投资50亿元。已获省发改委同意开展核准前的各项工作的批复,不需要国家路条的专题已基本完成。项目核准所需的26个方面的专题论证报告全部编制完毕,《水土保持》、《节能评估》、《接入系统》、《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专题,在取得项目批复后将申请审查,其余专题报告已全部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或备案。排放总量已落实,贵州省环保厅已批复确认(黔环函[2013]209号)。勘察设计单位招标和主机选型招标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中电普安电厂一期工程是贵州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电源建设项目,建设2×66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项目业主为中电(普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于普安县青山镇工业园区内,总投资522662万元。已获省发改委同意开展核准前的各项工作的批复,不需要国家路条的专题已基本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2014年6月19日已审查,初步设计已于2014年12月29日审查,已与电网公司签订了《并网意向协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完成。排放总量已落实,贵州省环保厅已批复确认(黔环函[2014]127号)。《煤炭供应规划报告》初稿已完成,待与当地煤矿重新签订煤炭供应合同。与普安县政府议定了征地范围及价格等内容,签订了征地合同和租地合同,并据此划定厂界范围。与普安县政府议定了用水价格,分别签订了施工期和生产期供用水合同。
预计大唐兴仁电厂一期工程将在2015年6月核准并开工建设,2017年底建成投产;中电普安电厂一期工程将在2015年7月核准并实质性动工建设,2017年底建成投产。两个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提高我州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