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纪要

15.01.2015  18:26

2014年12月23日至25日,黔西南州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兴义召开。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贺登祥,副主任杜泽忠、陈文发、付国汉、张合建、韦琼、冯永光、张成刚、郭玉海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

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发主持。

州人民政府州长杨永英、常务副州长陈洪宛、秘书长刘兴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勇、副院长岑吉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青,州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州人大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和一名州人大代表、一名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州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建勋到会作人事任免说明。

(一)

会议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要求按审议意见修改后,报省人大。

(二)

会议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州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关于将2014年黔西南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的议案,并相应作出了决议。

(三)

会议听取、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2013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州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十二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四个专项工作报告。

(四)

会议听取、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五)

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州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州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于2015年2月4日至7日在兴义召开。

(六)

会议通报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七)

会议听取、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州人民政府州长杨永英、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青报请的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决定接受郭玉海辞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接受保安华辞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接受徐科学辞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郭玉海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决定任命李杰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决定任命梁龙甫为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周登涛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决定免去周玉仁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任命向光发为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张应家为州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郑国兴为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免去其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李华敏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蒋正华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建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李群芳为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东海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八)

会议邀请了郑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沈开举教授作《依法治国进程的重大飞跃——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亮点解读》专题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