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
9月29日,贵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各专项巡视组2015年第二轮第一批次专项巡视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巡视反馈意见,并对下步巡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璇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孙永春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各专项巡视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今年第二轮第一批次专项巡视任务,精准发现了一批作风、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有效发挥了巡视的“尖兵”作用。会议要求,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开展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和巡视条例的“利剑”“利器”作用。要抓好巡视条例的学习贯彻,用以指导推动巡视工作。要持续深入抓好条例的学习,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条例成为巡视工作强有力的指导和规范。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职责定位、范围内容和方式权限等持续深化改进巡视工作,更加注重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抓好巡视移交、反馈和整改,发挥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要把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强化分类处置,及时向各责任单位移交问题线索;强化督促整改,要求被巡视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强化制度治本,找准共性原因、个性顽疾,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改革发展。要抓好下一批次专项巡视,确保监督实效。要在专项巡视定位上再聚焦,紧扣中心任务,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要在巡视重点上再突出,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要在巡视方法上重创新,突出专项巡视“专”的特点,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黔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