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贸金融工会关于农家乐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的调研
贵州省财贸金融工会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贵州农家乐工资集体协商的一些做法,探寻进一步促进农家乐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路和想法。
一、调研基本情况
(一)调研时间 10月3日至10月15日
1、10月3日,成立以省财贸金融工会主席付勇为组长的贵州农家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调研领导小组。
2、10月6日至7日,调研组深入清镇市调研。
3、10月8日至9日,调研组深入贵阳市花溪区青岩堡和花溪区十里河滩湿地公园调研。
4、10月10日,调研组深入遵义市调研。
5、10月11日至13日,形成初步的调研报告。
6、10月14日至16日,调研组对调研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调研报告。
(二)调研方式 采取点面结合,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实地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
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的一些主要做法
(一)清镇市大冲村农家乐联合工会调研情况。
1、大冲村农家乐联合工会简介。该工会联合会组建于2013年4月20日,建会初期共有成员单位35家,会员154人,现新增至63家,会员增至258人,其中女职工196人,均为农民工。现工会设工会委员5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2人;设经济审查委员会委员3人,主任1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3人,主任1人。工会办公室设在村综合楼,其他活动阵地和村图书室、娱乐室等共享。
2、大冲村农家乐联合工会建会的背景与起因。大冲村位于清镇市红枫湖畔,山青水秀,人杰地灵。有国家亚高原红枫湖水上运动训练基地、四星级园林式度假型会议中心“贵州华城兴隆国际会议中心”坐落于此。利用得天独厚的环境资源,村民们大多数都开办起了农家乐等休闲场所。但这些农家乐规模小、用人少,职工流动性大,各自为政,思想难统一,在服务质量、收费等方面存在混乱等问题。为此,在上级工会的支持与指导下成立了红枫湖镇大冲村农家乐联合工会,开始探索用行业联合工会规范行业动作,维护职工权益,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式和方法。
3、大冲村农家乐联合工会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做法。
一是通过上门服务、会议学习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营造工资集体协商的氛围。
二是明确主体。成立了集体合同领导小组和行政方代表、工会方代表各5人的集体合同平等协商小组。并通过多次征求意见,听取企业和职工的反映,确保协商代表的代表性、合法性。
三是明确内容。在充分听取职工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协商议题,向企业方发出要约邀请。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足额发放、正常涨幅机制等重点内容,确定符合行业成员单位实际的工资标准,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不低于1030元/月,支付时间为每月30日前等职工最为关心的内容,确保了合同的可操作性。
四是严格程序。2013年3月底,我们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组织了协商。工会主席代表行业协会工会,向行业协会法人代表发出《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双方代表按要约书约定时间在大冲村村委会会议室进行平等协商,并形成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纪要》和资协议草案;经过农家乐行业协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最终形成了《企业工资集体协议》。
五是认真履约。为保证协议双方的正常履约,我们成立了以联合工会主席为组长,职工代表参加的监督小组,严格监督各成员单位协议履行情况。截止目前,大冲村农家乐行业协会方认真履行了工资集体协议内容,未出现低于协议规定发放职工工资情况,未出现工资争议和其它违反集体劳动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4、成效明显。农家乐工会的组建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活动,让原来散、乱的农家乐个体经营户和职工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家”,行业联合工会成为了职工开展活动的有利平台,成为了企业与企业交流、沟通的桥梁,同时又是企业与党政之间联系的纽带。这个平台的建立既解决了小型非公企业多、小、散、杂,工会组建难、发挥作用难、维权工作难等问题,又有利于探索如何抓好农业农村新经济组织如何建会和农民工维权等问题。
(二)贵阳花溪区青岩堡和花溪区十里河滩湿地公园调研情况。
1、青岩堡农家乐和十里河滩农家乐简介。青岩堡地处贵阳著名旅游景区青岩古镇范围之内,是伴随青岩古镇的旅游发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有农家乐21家,职工近400人。十里河滩湿地公园位于贵阳市花溪区中心城区的北部,距离贵阳市中心仅12KM,是全国罕见的城市湿地。在环境上它属于亚热带湿润气候下的高原岩溶丘陵区,是以喀斯特地貌为特征的城市湿地公园,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地质结构形成丰富多样的风景地貌资源。以花溪河为纽带,串联起十里河滩、花溪公园、洛平至平桥观光农业带三个景区,面积4.6平方千米,并将3.9平方千米的大将山景区纳入统一管理。公园开放之后,近20家农家乐纷纷入驻,现有职工近300人。
2、青岩堡和花溪区十里河滩湿地公园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做法。
一是各企业主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集体协商的重要性认识到位。通过上级工会的宣传,打消了企业主之前对工资集体协商的顾虑和抵触情绪。各企业主都能够认识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促进企业稳定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对开展此项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二是都通过不同形式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虽然没有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但在聘用合同中单列,对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工资增长机制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
(三)、遵义市乌江镇餐饮农家乐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情况。
1、乌江镇餐饮农家乐简介。乌江镇地处遵义市与贵阳市交界处,素有黔北南大门之称。北距历史文化名城遵义50公里,南距省府贵阳100公里,210国道、贵遵高速公路、川黔铁路纵贯镇境。镇内铁路长13.7公里,有客货站2个。养温、养茅等县际公路,以乌江(渡)社区为中心,呈辐射状四通八达。乌江渡电厂以西,有深水航道138公里,溯河而上可通修文、六广;下游构皮滩水电站竣工后,可从乌江镇乘船出涪陵,直达上海。全镇国土面积64.8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920亩,水资源面积8000余亩。辖4村1社区86个村(居)民组,总人口2万人(含流动人口2000余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000多人。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规范企业经营,维护餐饮行业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大做强乌江豆腐鱼品牌,乌江镇于2010年8月成立了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工会联合会下辖独立企业工会3家,工会小组30余家,职工近500多人,职工入会率100%。
2、乌江镇餐饮农家乐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做法。
一是深入企业调研,奠定协商基础。 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也是科学、依法维权的具体体现。2010年6月,上级工会率领餐饮行业工会,人事劳动事务所,深入到企业组织业主和职工座谈,广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和意义,认真听取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共同探讨企业发展与职工利益的关系,赢得了企业主的理解与配合。认真了解各个服务工种的工作条件、工资标准和职工的基本要求,打消了职工的顾虑,取得了职工的信任和支持,为开展工资协商奠定了基础。
二是民主选举,依法产生协商代表。通过行业工会集体推荐、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依法产生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3名,由行业工会主席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餐饮协会集体推荐3名企业方协商代表,由餐饮协会会长担任企业方首席代表。
三是向对方发出协商意向书(要约通知书)。 餐饮行业工会向餐饮协会发出要约通知书。要约通知书写明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职工方协商代表名单,要求餐饮协会接到要约通知书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四是召开协商会议。 (1)、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首次协商,我们是由职工方首席代表主持的)。(2)、双方就职工的工资分配原则,分配标准,增长比例,最低标准,发放保障,协商共决等机制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餐饮协会制作工资协议草案文本(首次协商,我们是餐饮协会和行业工会共同制作的),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形成审议决议书。(3)、双方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议文本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是报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工资协议签订后,7日内由餐饮协会将工资协议一式四份及相关资料报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查。
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工资协议15日内,对协议双方代表资格工资条款内容和签订程序进行审查。无异议向协商双方送达《工资协议审查意书 》,工资协议即行生效。有异议,应将修改意见写在《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中,通知协议双方,就修改意见及时协商,修改工资协议并重新报劳动保障部门。(我们这里开展时是一次审查通过)。
工资协议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送15日后,协商双方均未收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视为劳动保障部门同意,该工资协议即行生效。
六是告知全体职工。协商双方于工资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采取张榜公布,以公示通知书等形式将已生效的工资集体协议向全体职工公布。
七是取得的实效。(1)、职工工资有所增长(平均工资增长10%以上)。(2)、职工队伍相对稳定。(3)、杜绝同行业之间的无序竞争。(4)、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5)、劳动关系更加和谐。(6)、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三、调研过程中的几点体会
一是党政重视是前提。企业和工商业是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长期以来,企业主往往只考虑自身发展,很少考虑企业职工的利益,对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也不够好。因此,没有党委的高度重视,没有政府的全力引导,仅凭工会去开展工资协商,很多企业主是不理解不支持的,要做好这项工作难度大,效率低。
二是预协商是关键。与企业代表进行预协商是平等协商取得成败的关键。如乌江镇在开展餐饮业工资集体协商前,以党委的名义召集了较大的36家餐饮业法人,讲解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和意义,并针对餐饮业的特点,参照遵义县最低工资标准,对餐饮业职工工资分配制度、支付办法等进行协商,第一次预协商后企业主只保证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随后乌江镇又召集了餐饮协会负责人进行第二次预协商,进一步讲解工资增长机制的含义(可以正增长、零增长、和负增长)和平等协商的要求(职工代表可以要约企业代表协商,企业代表也可要约职工代表协商,双方在集体协商中是平等的),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餐饮协会才同意餐饮行业2010年最低工资不低于每月800元/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730元/月.人),每年按10%的幅度增长。
三是依法协商是根本。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大多数企业主从自身利益出发,千方百计维护企业利益,企业职工则希望企业给予更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指导企业工会以什么样的标准来把握协商原则,如何寻找协商结合点非常重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贵州省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做到依法协商;另一方面,结合餐饮行业工资发放实际情况,提出协商的标准,确保了协商符合政策、结合实际,达成共识。
四是专职干部是保证。在开展区域、行业性工会组建以及集体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政策性强、程序多、要求高,大多数企业经营主认识不到位。要做好这项工作,没有专职干部,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服务态度,是很难实现的。如,遵义县各镇(乡)一直以来没有工会干部编制,我们在推进“两个普普遍”工作中深感人力保障的重要性,及时聘用了1名大学毕业生任餐饮行业工会专职副主席,充实了开展工会工作的人力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9月29日,贵州省人大十二届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贵州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工作,起始于本世纪初。2002年,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作为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但由于缺乏刚性监督,是否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协商质量的高低,往往取决于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开明程度。因此,到2010年,贵州省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仅为10.95%。
2011年,贵州省总工会启动了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制定了推进措施,全省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积极争取党政重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切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前,贵州省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2241份,涵盖企业49705个,覆盖职工189.85万人。通过实施三年规划,2011年、2012年、2013年我省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分别达到了73.88%、82.72%、92.60%。
《条例》共8章45条,分别就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立法依据、协商代表产生、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合同报送备案及争议的处理、违反工资集体协商有关规定的处罚等方面作了规定。
鉴于实践中一些企业资方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认识不到位,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或对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以旷工、耽误工作等理由,降低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等情况,《条例》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对此类情形作了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列为不良信用企业档案,以及企业不得评先评优等惩戒措施。
我们将积极组织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学习宣传《条例》,扎实贯彻落实,并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农家乐等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扎实有效开展,从而推动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促进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