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贵州省人民医院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安排,我院及下属省骨科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省临床检验中心于2016年5月7日进行了公开招聘笔试。现将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21日—5月22日(9:00-16:00,中午不休息)。
2、资格复审地点:贵州省人民医院新行政楼21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贵州省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资格复审信息表》(登录“贵州省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系统”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招聘岗位有英语要求的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或CET-4或CET-6成绩单(分数在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遗失的,须提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四、六级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执业资格或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人员若系2013年4月以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在报考贵州省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时,必须提供三年以上(截止计算日期:2016年4月)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提供相应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或药(技)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截止计算日期:2016年4月),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8)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1份并由现工作单位在《考生资格复审信息表》相应位置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9)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10)个人简历一份。
4、相关说明:
(1)上述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3)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提供材料不符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4)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我院将按笔试排名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递补人员需在收到电话和短信通知1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5)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
(6)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应聘人员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7)面试时间拟定于5月26日-5月30日(面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后续有关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附件: 贵州省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贵州省人民医院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