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锦屏县启动检察机关、森林公安刑事司法工作机制成功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
12.05.2015 17:40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015年3月,黔东南州检察院、州林业局、州森林公安局制定印发了林业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近期,锦屏县检察机关与森林公安局在案件侦办中启动工作联动机制,成功破获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
据悉,2015年1月13日,锦屏县森林公安局依法移送起诉该县铜鼓镇江口村王某某等五人滥伐林木案(案发地名为冲用茶山),县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供述该采伐山场的部分林木为杨某某无证采伐,县检察机关按照衔接工作机制,将相关线索及时移送县森林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该县“冲用茶山”滥伐林木案山场上的林木除 “撇坡”上的林木系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五人无证采伐外,另该山场“坪子”上的林木系山主杨某某雇人无证采伐。锦屏县森林公安局聘请林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鹏、工作人员杨雪及相关人员对“冲用茶山”采伐山场重新进行指认和勘验。经鉴定,杨某某涉嫌滥伐林木23.9407立方米,锦屏县森林公安局遂立案侦查,于2015年 4月28日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2.05.2015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