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印发相关工作的通知:做好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
1月30日,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我省就地过年人民群众服务保障工作,有效降低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分级分类引导人民群众就地过年
1.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就地过年,确需出行的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按规定做好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流动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2.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不得组织或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黔的,需事先经本单位(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批准。春节期间加班的,单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加班补贴、补助、补休等政策。
3.积极引导我省在外务工、就业和上学人员春节期间不流动、留在当地过年,引导外地在黔就业人员、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
二、多措并举满足人民群众节日需求
4.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全面落实“菜篮子”市(州)长负责制,加强肉类、蔬菜等重要储备商品管理,做好产销衔接,确保粮油肉蛋菜果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期间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等措施。
5.加强水、电、煤、气、油等重要物资的供需监测和协调保障,建立日报制度,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加强对生产、销售、库存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及产运销衔接,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供应中的问题,回应和处理相关维修、服务诉求,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舒适过年。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优先保障民生物资运输车辆通行。
6.开展春节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启动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加强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饮、住宿、旅游等重点行业,以及农贸市场、商场、生鲜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管抽查力度,严查严处哄抬物价、串联涨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非法添加、涂改生产日期等食品安全问题,黑车黑导、欺客宰客、天价消费及旅行社非法转让经营资格等行为。
7.着力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体育节目供应,大力鼓励各地文艺院团开展线上演播,各地广播电视台精心编排播出一批主题多样、类型丰富的电视剧、广播剧、晚会、纪录片、动画片等作品,相关运营商提供免费流量、网络视频APP限时免费电影放映等线上服务,满足不同年龄层次的人民群众需求。强化网络通信保障,全力确保春节期间网络通信畅通。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新春走基层等活动。图书馆、博物馆、公园、体育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保障开放时间,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
8.结合春节消费需求,充分发挥“云上贵州多彩宝APP”和“一码游贵州”小程序等平台作用,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各类线上消费项目和社会服务。鼓励各地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餐馆酒店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样的优惠促消费活动,为人民群众线下消费提供安全、实惠的购物体验。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着力丰富乡村游、周边游等旅游产品供给,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休闲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节日旅游休闲需求。
9.强化人民群众出行保障,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出租汽车企业要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传统与智能、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出行服务。各地和邮政管理部门以及快递物流企业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积极为寄递快递创造便利条件,确保货运物流畅通,满足群众年货寄递需求。
10.精心做好人民群众医疗服务工作,提高门诊服务能力,强化急诊管理,做好临床必需药品、耗材和医疗护理相关物品的配备使用,确保医疗服务活动有序开展,及时收治需住院治疗的患者,不出现停诊和拒诊情况。针对冬季是儿童疾病高发季节的实际,对儿科门急诊情况实施重点动态监测,合理调配人员力量,满足儿童就医需求。
三、周到细致做好人民群众管理服务
11.充分发挥村居“两委”等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就地过年人民群众摸底排查、沟通联络,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着力提高服务质效。对春节期间值班加班的村居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扎实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耐心倾听、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群众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12.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以岗留工、以薪留工。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职工加班工资。引导吸纳农民工较多的企业稳定就地过年农民工的劳动关系,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对安排农民工就地过年的企业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加强农民工居住安全保障和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13.制定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以适当方式逐人告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学校教职工不跨省出行,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非必要不出省,大力倡导就地过年,减少走亲访友和聚会聚餐。高校、职业院校等教育机构要精准掌握学生实习、旅游、探亲等行动轨迹,加强对留校师生的安全管理,做好学生住宿保障和食堂保供稳价等工作。
四、全力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和谐稳定
14.关心关爱困难群众,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以及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要加强摸底排查、走访探视,针对性地提供帮扶关爱,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
15.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及时发现、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严打“两抢一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交通综合执法,加大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行为查处力度,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景区险坡险路、大型游乐设施与客运索道等重要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16.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平台优势,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政策,积极倡导人民群众春节期间就地过年、网络拜年,引导人民群众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不组织或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酒席一律不办。广泛宣传春节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关心关爱人民群众就地过年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讲好春节期间坚守岗位、志愿服务、互帮互助的暖心感人故事,努力传递就地过年疫情防控正能量,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17.各地各部门要牢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讲政治高度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要严格规范执行中央和我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不能“层层加码”,更不能擅自采取“一刀切”措施阻断人员出行、返乡。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春节期间就地过年人民群众服务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担当履职、积极作为,积极创新服务保障形式,增强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人文关怀。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 吴雨 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