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局出台12条措施并支持省内企业冠名“国际”

06.03.2015  14:34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该局出台12条措施,从优化准入环境、强化品牌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等3个方面,全面支持我省“百千万”工程企业加快发展。   其中,省工商局将冠“贵州”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权授予市县两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变更公司名称、新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等业务;对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外资登记管理权限内的企业,分别由所属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实施登记或委托登记;属省工商局外资登记管理权限内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高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和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管理,由省工商局个案委托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登记;对企业申请使用“中国”、“中华”、“国际”和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支持登记使用,同时,还将进一步放宽企业组建集团条件: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母公司可申请使用带有“集团”字样名称,亦可申请地域名称用在字号后面的企业名称。   而在强化品牌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中,省工商局将根据企业需求,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等行为,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会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动产抵押方式向“百千万”工程市场主体融通资金,不断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此外,省工商局还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审核合一”等人性化服务机制,能合并的材料不让企业重复提交,能同步办理的业务无需企业多次办理,积极做好提前介入、及时注册、重点指导、全程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