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安全监督、工商管理等部门共同对威宁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10月20日至22日,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工商管理局共同组成的省安全生产第五综合督查组对威宁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组一行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问询了解、暗查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先后对威宁县小海镇、观风海镇、威宁鑫峰煤矿、贵州金威冷弯型钢股份有限公司、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宾隆超市以及威宁客运站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对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等。
10月22日,督查组在威宁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督查情况反馈会。会上,威宁县政府汇报了安全生产情况尤其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督查组就督查中发现的道路交通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未健全完善、客运企业“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执行不够好、部分单位安全隐患重排查轻整改以及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向威宁县政府有关部门作了反馈。同时,督查组还反馈了威宁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些特色和亮点。
针对如何抓好威宁县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结合中央、省委的有关安排和部署,提出了六点具体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深入持久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上来。二是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和消防,煤矿,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及油气化,旅游和公共场所,尾矿和电梯设备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要健全“打非治违”机制,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四是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五是要健全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六是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民众安全意识。
图为督查组在督查情况反馈会上反馈督查情况
厅安监处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