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二O一五年第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贵阳市检查情况的通报

13.05.2015  21:2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二O一五年第二季度

全省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贵阳市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建建字[2015]184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2015年5月5日至5月8日,我厅第一组对贵阳市的观山湖区、云岩区、清镇市进行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执法检查共抽查了4个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37.7382万平方米,其中,云岩区项目1个,观山湖区项目2个,清镇市项目1个。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参建方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含在建项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工程实体安全生产状况等。

从检查情况看,本次抽查的工程总体上能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大多数项目的参建方安全行为比较规范,能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施工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况。据统计,在402项检查内容中,符合项、不符合项分别为341项、61项,分别占总检查项的85%、15%。其中,贵阳万科城项目C区C8#楼及地下室、中渝第一城E2地块4、5号楼及地下室等项目检查情况较好,受检查工程不符合项率在11.5%以下;贵阳铜鼓滩生态园一期工程三标段、美的·林城时代H组团A41、A42栋 等项目检查情况相对较差,受检工程不符合率20%以上,具体情况见附件。

本次检查共反馈书面意见15条,对美的·林城时代H组团A41、A42栋和贵阳铜鼓滩生态园一期工程三标段2个项目下发了《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通知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

(一)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受检的观山湖区、云岩区、清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对整改情况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于2015年5月15日前报送我厅。其中贵阳铜鼓滩生态园一期工程三标段项目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由贵阳市清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实行挂牌督办。

(二)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要将此次监督检查作为改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水平的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加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将安全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

(三)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惩重罚,保持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确保每次监督检查取得实效;要按照执法建设书的要求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处罚情况于于2015年5月15日前报送我厅。

 

附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