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03.2021  13:02

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解读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即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实施意见》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作出部署,为此,省委政策研究室农村处处长红礼接受了记者专访,就该主题进行了解读。

  记者:我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将如何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怎样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芶红礼: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省92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66 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92 万人口完成搬迁,彻底撕掉了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标签,顺利完成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为全国脱贫人数、搬迁人数最多的省份,虽然我省如期完成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比以往有了很大改善,但总体发展基础仍然薄弱,下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仍然尤为重要。

  针对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延续、优化、调整现有帮扶政策,保持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在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

  针对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问题,《实施意见》要求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发挥教育、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预警监测作用;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基本生活因故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收入变化和"3+1"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行动态清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通过这些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记者:“3+1”保障工作为我省取得脱贫攻坚胜利提供了重大支撑,下一步在持续巩固提升"3+1"保障成果方面有哪些重点安排?

  芶红礼:脱贫攻坚期间,我省高度重视“3+1”保障工作,坚持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全面解决了“3+1”保障问题。教育方面,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保持了动态清零;医疗方面,引导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助尽助;住房方面,改造了农村各类危旧住房110.1万户,开展了透风漏雨老旧住房整治30.6万户,同步完成了改厨改厕改圈45.5万户,开展了农村人畜混居整治7.12万户;农村安全饮水方面,累计解决了74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3+1”问题的全面解决,为我省取得脱贫攻坚胜利提供了重大支撑,下步持续巩固提升好“3+1”保障成果仍然至关重要。

  针对持续巩固提升"3+1"保障成果的问题,《实施意见》作出了四个方面的重点安排。一是教育方面,要求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推动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培训,提高农民实用技能培训的精准性;二是医疗方面,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引导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全部参保,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卫生健康监督管理三大体系;三是住房方面,建立农村危房安全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四是水利方面,继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记者:《实施意见》为何把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摆在突出位置?今后会从哪些方面着力?

  芶红礼: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赴陕西、山西、宁夏等地考察脱贫攻坚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时,都强调要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也明确要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2020年12月召开的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推进会强调,5年来,我们全面完成192万人搬迁任务,搬迁力度之大、人数之多、影响之深、成效之大,前所未有、世所罕见。

  搬迁入住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后续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我们持续付出艰辛努力。针对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任务。一是以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为重点,全面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五个体系”。二是推动搬迁群众公平享受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确保搬迁群众享有同等城市配套、同等公共服务、同等市民待遇。三是加大就业创业、产业配置、技能培训等支持力度。四是根据安置区规模、分布和搬迁群众年龄结构、就业能力等,分区布置产业,分类解决就业。通过综合施策,确保搬迁群众真正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记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如何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芶红礼: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要求贵州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针对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产业发展方面,要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巩固提升原有农业产业、农村基础,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壮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立产业链利益联接机制,引导农户加入合作社,让农村有产业,农业有销路,农民有收入。二是就业保障方面,要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加强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延续支持扶贫车间优惠政策,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让农民群众就地务工有去处,外出务工有保障。三是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方面,要摸清资产底数,制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管护责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流转有序,保障农民利益。(记者 刘蓝婴)

  

[责任编辑: 邓娴 黄勇]